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市内校区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区环境,保持校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高校安全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连大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内校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主体意识,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建立监控和预警、预案、预演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对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提高师生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三)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学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分级负责、属地属人管理,同时启动学校、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在第一时间的第一现场以属地属人管理为主,统一指挥,联动协调,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信息畅通、反应及时、正确应对、处置果断。
(五)依法办事,科学处置。依照法律法规,提高指挥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要合情合理,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二、突发事件组织指挥机制
(一)指挥部
总指挥:学校党委常委,分管市内校区校领导
副总指挥:市内校区综合管理处处长
成员:护理学院、大连铁路卫生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离退休工作处、产业管理服务中心、附属中山临床学院、附属新华临床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内校区综合管理处作为应急指挥工作办公室是市内校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
(二)职责
1.指挥部负责传达、贯彻和落实中央、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和精神,及时对全校(市内校区)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出决策,并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处置发生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
2.按照“立刻报告”、“谁主管谁负责”、“属地属人”的原则,校区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工作落实。
3.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政治形势和维护校区稳定的宣传教育,动员和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做好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掌握全校动态,对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事件、重大问题及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履行信息汇总汇报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应急枢纽作用。
(三)处置流程
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处置突发事件流程(见附件2),并投入全力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三、风险评估
(一)应急预案体系
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学校制定并组织实施。
2.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内校区综合管理处制定并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由校区各成员单位(学院)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应急演练制度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针对不同群体、部位、项目进行广泛、联动、重点、多样、节约、实效、可操作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专项应急演练和部门应急演练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
(三)突发事件分类及责任部门
1.按照人员所属分类
(1)突发事件当事人为学生(责任部门:所属学院、)
(2)突发事件当事人为教职工(责任部门:所属学院或部门、市内校区综合管理处)
2.按照事件性质分类
(1)社会安全类事件
★校内外涉及我校师生员工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责任部门:所属学院或部门、附属医院、市内校区综合管理处);
★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重大校园治安、刑事案件(责任部门:市内校区综合管理处);
(2)事故灾难类事件
★校园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事故(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市内校区综合管理处);
★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市内校区综合管理处);
★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水、电、气、油等事故(责任部门:市内校区综合管理处);
(3)自然灾害类事件
热带风暴、飓风、台风、龙卷风、雷电、暴雨、风暴潮、寒潮、冰雪、高温、浓雾、雾霾、海啸、潮汛、海水回灌、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以及由此诱发的校园内各种次生及衍生突发性灾害(责任部门:市内校区综合管理处)。
(4)公共卫生类事件
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生物性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责任部门:附属医院、市内校区综合管理处)。
四、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采取的措施等)由第一现场的第一责任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向市内校区应急指挥部报告认定,并通过指挥部办公室或授权部门发布。发布方式可以通过校园广播、网络、报刊、公告栏、通讯、邮件、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进行公告。严禁事件当事人、责任人等未经许可随意发布事件信息。
五、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第一现场属地属人的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立刻向学校应急指挥部报告信息,服从统一指挥。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专项或部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二)指挥部启动
1.指挥部快速研究,果断决策,统一指挥,组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
2.按照突发事件的分类,各成员单位迅速启动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保证控制事态发展。
(三)善后处理
1.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实施法律援助。
2.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做好处置、调派和集结工作。
3.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疫病防治、环境治理等。
六、附则
本预案由市内校区综合管理处制定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校区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市内校区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